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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和印尼漁業談判卡住兩年無進展,關鍵在印尼要求提高船工薪資外,更要求到印尼的台灣遠洋漁船須清一色雇用印尼籍船長和船工,或直接入印尼籍,否則不能出港,形同軟禁。
業者說,印尼漁業部長蘇西二○一四年上任後整頓漁業,不少在印尼補給、作業的台灣漁船連帶遭殃,損失慘重,最多時有三百多艘被困在印尼,去年還有一百多艘,不禁感嘆「政府在那裡?」
屏東縣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說,印尼規定外籍漁船都要和印尼簽約一年,才能自由進出港口,並強制規定須雇用印尼人當船長及船工。
另一個選擇是漁船入印尼籍,船東年繳十餘萬元台幣給印尼的船務公司,台籍船東不得上船作業,也不能聘台籍船長、船工,以換得在印尼靠港補給、在印尼海域捕魚。
印尼政府雖多方保障該國漁工,但以昨天開槍事件為例,即使船上都是印尼船工,印尼巡邏艇照開槍,根本不管船上是否有自己同胞。
曾受困印尼的船長說,一艘船造價兩、三千萬台幣,停在印尼港口得請人維護保養,除了自己放無薪假,船體長期維護費用也不低。但眼看兩國漁業談判仍無動靜,只能乾著急。
>有船長抱怨,曾有舊船試圖以解體脫身,但遭印尼官方以「製造垃圾」為由拒絕,這些船放著不動,船艙可能積水而自然沉沒,印尼官方再以代為拖吊為由索取處理費,十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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