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又有聲音建議除息交易日時不要調整參考價(配息不除息),以避免股價下跌以及規避稅賦課徵,證交所今(21)日召開說明會,強調此觀念與事實及國際慣例不符,因此仍將維持原制度。

證交所指出,部分投資人建議當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時,證交所在除息交易日不調整參考價,以避免股價下跌及規避稅賦課徵。

證交所表示,此觀念與事實及國際慣例不符,原因包含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時,將使保留盈餘及現金減少,但發行股數未變動,公司每股淨值隨之下修,且投資人於除息交易日及之後買進股票無權參與配息,為反映除息前後權利差異,於除息交易日計算「除息參考價」,乃以除息前一日收盤價減除息值。

再者,證交所指出,每日開盤價是每日第一盤集合競價撮合之成交價,由市場買賣雙方之供需所決定,並無除息參考價等於今日開盤價之規定。

第三、影響股價漲跌因素眾多,個股在除息後能否在短期內填息,受產業前景、獲利、市場供需等因素影響,非證交所是否公布除息參考價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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