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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0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9月起包括泳鏡、滑雪鏡等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列為「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販售者需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泳池或運動用品店不得販售了。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林美智指出,目前包括歐洲聯盟、美國都將「有度數」的運動防護眼鏡納入醫材管制。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參考國外修改辦法,規劃也將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納入醫材管理,列為「第一等級醫療器材」。
林美智指出,考量給予業者緩衝期,新辦法將自9月開始正式上路,也就是說,從9月1日起,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只能在有取得合法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販售,不得任意在一般商店販售。
她說,若想要在網路販售,則需要向地方衛生局登記,否則一般業者不能擅自販售。沒有藥商許可執照,可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到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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