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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佑謙
2018年3月25日 上午6:10

實習到底該不該給薪?這個長久以來爭論不已的問題,從勞資雙方觀點上可見明確的落差。資方當然覺得不需要付錢,而勞方也就是學生認為,我付出勞力,當然要有薪資。

先從資方角度來看,資方當然有苦難言。既然是提供機會讓學生來實習,學生們在工作上不一定能夠提供有效的幫助,甚至還要派專人指導,反而增加公司負擔,不跟學生收錢就不錯了怎麼給薪。站在這種立足點上,有人力銀行副總撰文為資方提供實習機會,卻因給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而被勞檢單位找去喝咖啡一事而大抱不平,也就不足為奇了。

反過來說,學生則覺得,實習不似上課,有人隨時在旁指導,多數時間也是必須要自己摸索,甚至做錯了挨罵或重作也是家常便飯。更何況付出的時間、勞力甚至是知識,當然使我資格領取薪資。

實習究竟該不該給薪資?這裡就以我們鄰近的中國及筆者目前所在的英國為例。筆者訪談多名來自中國的學生發現,在中國,就讀大學時到私人公司實習是相當常見的事情,在微信上即可找到許多專門媒合實習機會的網站,不給薪還是有,不過大多數的實習還是有給予薪資或是租屋補貼,範圍從一日100到500人民幣都有。薪資雖比起正職人員低上不少,不過大致符合各地最低工資的規定。

在英國,實習更可細分為三種情況分別為一般員工、雇員、自願者。首先,如果學生是自己去接洽的實習機會,則可視為一般員工或是雇員,兩者的薪資都必須符合最低基本薪資,而雇員則比一般員工享有更多,如陪產假等福利。其次,如果妳是為非營利組織工作的義工或者是妳自願免費到私人公司上班換取工作經驗者則可視為自願者,那麼公司即可不付薪水,但是必須給予如餐費及旅費等補貼。

最後,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可以不適用基本工資,就是當妳是因為大學或高中的課程需求而安排去實習,亦或是為了學習經驗或技術而去當學徒的情況下,也可不必符合最低基本薪資的要求或是改以學徒薪資為基準。

看了這兩個國家,英國的做法或許可作為我們未來學生實習規定的參考。基本上,實習給薪是共同的做法,當然,誠如搭乘捷運票種有分為月票及單程票一般,因目的、訴求性質不同,其價格也可不同。但,妳最終還是得要花錢買票,差別只在於多少而已。同理,實習雖以教育及培養新血為目的,但,公司在付出心力指導的同時也享受了實習生的所付出的服務(勞力及知識付出)及注入新的思維。資方切勿把互利當施捨,而學生則別忘記「實習」其實是指實際到工作場所去學習,只能說這是一個等價交換的過程。講到這裡,您還覺得實習免費才有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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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任市議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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