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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17年5月14日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民國105年出生嬰兒20萬7600人,較104年減少5493人(減少2.6%),生母平均年齡31.9歲,而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為30.7歲,較96年高出2.2歲。

隨著社會結構改變,民眾對婚姻不再固守傳統觀點,初婚年齡逐年延後,由民國96年28.06歲上增至105年30.04歲,女性生育年齡也隨之往後遞延。

內政部表示,105年出生嬰兒的生母年齡以30至34歲者占39.85%最多,25至29歲占23.51%次之,35至39歲占23.25%居第3;平均生母年齡31.9歲,較104年增加0.18歲,較96年29.53歲增加2.32歲,呈逐年上升趨勢。

105年出生嬰兒中,生母生育第1胎者占50.9%,第2胎者占37.8%,第3胎以上者占11.3%;近10年生育1至2胎比率約占9成。

近一步分析,105年生育第1胎的生母平均年齡30.7歲,較104年增加0.16歲,較96年高出2.2歲,其中30歲以上者占58.3%,相較96年增加21.3個百分點,顯示初為人母者年齡超過30歲的人數大幅增加,婚育年齡逐年往後遞延。

105年嬰兒出生數以六都14萬7659人占71.13%居多,其中以新北市3萬4148人最多,台北市2萬7785人次之,台中市2萬5653人居第3。

各縣市粗出生率以連江縣千分之12.8最高,嘉義縣千分之5.6最低;與96年比較,以台北市增加2.1個千分點最多。

觀察育齡婦女一般生育率,也以連江縣千分之57最多,嘉義縣及屏東縣均為千分之25最低;與96年比較,以台北市增加11個千分點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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