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臉書直播的功能開放至大多數用戶後,直播所衍生的問題也層出不窮,近日一名女子在電影院裡,直播電影「海底總動院2」畫面長達十五分鐘,警方表示該行為已觸犯著作權法,呼籲民眾在使用臉書直播功能時要多注意,以免觸法。

 

全民瘋直播,有些畫面可能觸法

 

  • 色情內容:性侵、裸露、猥褻等畫面都可能觸犯公然猥褻罪,若直播內容涉及未成年少年,則會面臨更重的刑責。先前黃立成所投資的「17」APP,也是因為有民眾在該平台上直播脫序畫面,而使該平台遭警方介入調查。

 

  • 暴力畫面:若用戶分享暴力及血腥畫面,臉書便會依據內容與程度處理,基本上是以用戶發布之動機做判斷;若是為了記錄並存證所拍攝的影片不會被移除,但若是嘲笑或是挑釁受害者,則可能被撤下。

 

  • 擁有著作權之活動: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播演唱會、電影等畫面,則可能嚴重侵犯了著作權等相關法律。

 

  • 違法行為:將吸毒、恐嚇等違法行為畫面PO上網煽動他人犯罪,也可能違法。

 

聯合財經網報導,臉書表示,實況影音的規則與其他內容相同,一旦發現違反社群守則,審核者就有權中斷直播。

 

臉書直播固然有趣,但使用的用戶們也須注意直播規則,千萬別為了吸引眾人目光,讓自己有觸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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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