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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天(29日)完成新版電價表核定,平均調降9.56%,住宅及小商店用電量越少,降幅越大,住宅用戶平均每月可省下新台幣72元,工業用電則採擴大離峰價差原則。另外,台電提出的多元時間電價方案以及小商店與住宅用戶電價級距表合併案,則因涉及改變電價結構,能源局已請台電修正補充,希望趕在6月實施。

電價調降確定4月上路,經濟部已於29日核定新版電價表,台電在當日稍晚也已上網公告。

能源局主秘李君禮29日表示,電價平均調降9.56%,住宅及小商店的各級距電價調整都接近平均降幅,且用電量越少、降幅越大;反之,用電越多、降幅則越小。他說:『(原音) 住家用電適用的表燈非營業電價,目前有6個級距,也就是說第一段120度以下,他的平均降幅會略大於這次的平均降幅,那最後一段這次是有降的,但是他的降幅會比平均的降幅來得小,那營業用電大致上也是這樣的原則。』

新電價實施後,以住宅用戶每月平均用電330度計算,平均每戶可省新台幣72元;小商店以平均用電500度估算,每月也能省下138元。而工業用戶因採行時間電價,將以擴大離峰價差原則。

至於新電價4月上路後,若立院再有電價新決議,效力是否回溯至4月1日?李君禮表示,只要立院三讀通過,便有法律效力,行政機關必須遵守。

另外,能源局指出,配合電價調整,台電提出的2項精進方案,包括多元時間電價方案以及小商店與住宅用戶電價級距表合併案,因涉及改變電價結構,已請台電修正補充,這2項方案確認無法和新電價一同上路,不過,能源局希望能趕在夏月電價前公告,並於6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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