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鐵路搞軌案」纏訟多年,最高法院24日下午維持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判決,判嫌犯李泰安13年徒刑定讞,法官認定李泰安與胞弟李雙全(已自殺)涉嫌破壞南迴鐵路鐵軌等設施,造成列車出軌翻覆,殺害李雙全的妻子陳氏紅琛,詐領鉅額保險金。

李泰安被控於95年3月17日,與胞弟李雙全涉嫌破壞南迴鐵路鐵軌等設施,使行經屏東路段的列車出軌,造成翻車事故,殺害李雙全的妻子,企圖詐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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